退换货政策
护生堂大药房官网【网上药店】 / 2009-05-18
退换货政策
一、自包裹签收之日起7天内,经护生堂大药房客服审核后,属于下列情形的,可支持退换货:
1.由于商品本身存在质量原因,经护生堂大药房质量管理部门检验,确属质量问题的;
2.由于护生堂大药房原因造成商品错发、漏发,而给您带来不便的;
3.除以上两种原因之外,如个人原因导致的退换货,在商品完好、附件齐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,由个人承担退换货运费。
二、属于下列情形的,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:
1.根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第一百七十三条:除药品质量原因外,药品一经售出,不得退换;
2.在退换货之前您未与我司客服取得联系并核实确认;
3.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、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,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,视为商品不完好而不支持无理由退换货。包含食品(含保健食品)、化妆品、医疗器械、计生用品: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装被损坏;
4.超出退换货规定时间的(自签收包裹之日起7天内);
5.无法保证退回时完好的商品(能够保持原有品质、功能,商品本身、配件、标签、商标标识齐全的,视为商品完好);
6.商品因顾客使用或储存不当造成损坏、污染等质量问题的;
7.不能提供护生堂大药房消费凭证的,以及所需退换商品的批号、型号等与护生堂大药房售出时不符的,以及其他非由护生堂大药房售出的商品;
8.退回商品外包装或者商品附属物不完整或有毁损;
9.需低温储藏的商品;
10.其他依法不应办理退换货的。
三、温馨提示
1.出现商品质量问题的,请出具商品照片或者专业检测机构确认商品质量问题的检测报告书,在护生堂大药房确认后,由顾客垫付运费寄回退换,之后会将运费退还给顾客;
2.护生堂大药房保证出货时货物外包装的完好无缺。为了保证顾客的利益,请顾客在收到货物时务必验货,请拆开包装箱,确认货品完好无损后再签收。如果发现货物在运输途中有破损,顾客有权拒收,在快递单上写明拒收原因,请配送人员退回;
3.顾客在退还货品的途中,有责任保证所退还货品的安全及完整,如退还途中出现丢包、损坏(影响二次销售的),责任由顾客承担;
4.护生堂大药房收到发生退货的商品包裹后,会对退回的商品进行质检,确认商品及外包装无损后,再进行退款操作;
5.申请退货后,订单内剩余商品不满足赠品获取条件时,护生堂大药房有权利要求顾客退回赠品,若赠品丢失或者破损,护生堂大药房将按照赠品价值在退款中扣取相应费用。
四、退换货注意事项
1.请妥善保存商品外包装、配件以及相关赠品的完整性,退回完整商品,需注意商品未拆封未使用不影响二次销售退回;
2.请在退回包裹内放入销售清单或者退货信息清单,其中注明订单号,姓名,联系方式和退货原因;
3.如您购买时已索要纸质发票,一经退货请将发票随商品一同寄回,如发票丢失将无法办理退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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