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用名称: | 贝前列素钠片 |
汉语拼音: | BeiQianLieSuNaPian |
英文名称: | Beraprost Sodium Tablets |
商品名称: | 凯那 |
成份: | 本品主要成分为贝前列素钠。 |
性状: |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薄膜衣片,一面刻有“BS20”,除包衣后显白色。 |
功能主治: | 用于改善慢性动脉闭塞性疾病引起的溃疡、间歇性跛行、疼痛和冷感等症状。 |
规格: | 20μg*10片/盒。 |
用法用量: | 通常,成人饭后口服,1次40ug,1日3次。 |
不良反应: | 严重不良反应:出血倾向:脑出血(低于0.1%)、消化道出血(低于0.1%)、肺出血(发生率不明),眼底出血(低于0.1%),应密切观察、如出现异常时,应停止给药,给予适当的处置。休克(发生率低于0.1%);有引起休克的报告,应密切观察,如发现血压降低、心率加快、面色苍白、恶心等症状时,应停止给药,给予适当的处置。间质性肺炎(发生率不明);曾有出现间质性肺炎的报告,应密切观察,如出现异常时,应停止给药,给予适当的处置。肝功能低下(发生率不明);曾有出现黄疸和GOT、GPT升高等肝功能异常的报告,应密切观察,如出现异常时,应停止给药,给予适当的处置。心绞痛(发生率不明):曾有发生心绞痛的报告,如出现异常时,应停止给药,给予适当的处置。心肌梗塞(发生率不明):曾有发生心肌梗塞的报告,如出现异常时,应停止给药,给予适当的处置。其他不良反应:有发生下列不良反应的可能性,应密切观察,并给予适当的处置。出血倾向:出血倾向、皮下出血(发生率低于0.1%),鼻出血(发生率不明);:血液、贫血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(发生率低于0.1%),血小板减少、白细胞减少(发生率不明); 过敏:皮疹(发生率0.1-5%),湿疹、瘙痒(发生率低于0.1%); 精神、神经系统:头痛、头晕(发生率0.1-5%),眩晕、嗜睡、朦胧状态、麻木感(发生率低于0.1%);消化系统:恶心、腹泻、腹痛、食欲不振(发生率0.1-5%),胃溃疡、呕吐、胃功能障碍、口渴、烧心(发生率0.1-5%); 肝脏:GOT 升高、GPT 升高、γ-GTP 升高、LDH升高(发生率0.1-5%),胆红素升高、Al-P升高(发生率低于0.1%),黄疸(发生率不明); 肾脏:BUN 升高(发生率0.1-5%),血尿(发生率低于0.1%),尿频(发生率不明); 循环系统:颜面潮红、发热、头晕、心悸、皮肤潮红(发生率0.1-5%),血压下降、心率加快(发生率低于0.1%); 其他:甘油三酯升高(发生率0.1-5%),浮肿、疼痛、胸痛、关节痛、胸闷、耳鸣、乏力、发热、出汗(发生率低于0.1%),背痛、脱毛、咳嗽(发生率不明) 。 |
禁忌: | 1.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服本品(有关妊娠期间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)。 2.出血的患者(如血友病、毛细血管脆弱症、上消化道出血、尿路出血、咯血、眼底出血等患者服用本品可能导致出血增加)禁服本品。 |
注意事项: | 1.正在使用抗凝血药﹑抗血小板药﹑血栓溶解剂的患者; 2.月经期的妇女; 3.有出血倾向及其因素的患者。 |
药物相互作用: | 1.与下列药物有协同作用:抗凝血药,法华林等,抗血小板药,阿司匹林﹑噻氯匹定等,血栓溶解剂,尿激酶等。有增加出血倾向的可能,应密切观察,如发现异常,应给予减少剂量或停止合并用药等适当的处置。 2.与前列腺素I2制剂可能有协同作用,合用时有可能导致血压下降,需密切监测血压。 |
药理毒理: | 与前列环素一样,本药通过血小板和血管平滑肌的前列环素受体,激活腺苷酸环化酶、使细胞内cAMP浓度 升高,抑制Ca2+流入及血栓素A2生成等,从而有抗血小板和扩张血管的作用。 |
贮藏: | 密封、常温(10-30℃)保存。 |
包装: | 铝塑包装,10片/盒。 |
有效期: | 24个月。 |
批准文号: | 国药准字H20083588 |
企业名称: |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。 |
通用名称: | 补脾益气肠丸 |
商品名称: | 白云山 |
成份: | 外层:黄芪,党参(米炒),砂仁,白芍,当归(土炒),白术(土炒),肉桂。 内层:延胡索(制),荔枝核、炮姜,炙甘草、防风,木香,盐补骨脂,煅赤石脂。 辅料为炼蜜、肠溶衣、药用炭。 |
性状: | 本品为黑色包衣型水蜜丸;断面可见两层,外层为棕褐色至黑褐色,内层为黄棕色至红棕色;气香、味甘辛、微苦。 |
功能主治: | 益气养血,温阳行气,涩肠止泻。用于脾虚气滞所致的泄泻,症见腹胀疼痛、肠鸣泄泻。 |
规格: | 每瓶装72g |
用法用量: | 口服,一次6克(3量杯),一日3次。儿童酌减。 |
不良反应: | 尚不明确。 |
禁忌: | 孕妇禁用;泄泻时腹部热胀痛者忌服。 |
注意事项: | 1.服药期间忌食生冷、辛辣油腻之物。 2.感冒发热者慎用。 3.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症状者,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。 4.有慢性结肠炎、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,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5.小儿用法用量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贮藏: | 密封。 |
有效期: | 48个月 |
批准文号: | 国药准字Z44022627 |
企业名称: |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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